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增10.4%
发布日期:2018-06-20
发布人: 《长江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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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增10.4%
国家统计局发布一季度房地产开发投资销售情况
昨日,国家统计局网站发布2018年1-3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和销售情况。
2018年1-3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21291亿元,同比增长10.4%,增速比1-2月份提高0.5个百分点。其中,住宅投资14705亿元,增长13.3%,增速提高1个百分点。住宅投资占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比重为69.1%。
长江商报记者者梳理发现,2017年1-3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9292亿元;2016年1-3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7677亿元;2018一季度房地产开发投资19292亿,创2015年3月以来最快增速。
某研究院智库中心总监业内专家对长江商报记者表示,实际上当前房地产开发等供应端的数据还是不错的,这说明了一点,虽然市场是呈现一个降温态势的,但房地产市场还是有很多新特点,比如说开发商还是热衷在地产投资方面下功夫,所以说供应端发力是一个比较明显的特征。
1-3月份,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36770亿元,同比增长3.1%,增速比1-2月份回落1.7个百分点。其中,国内贷款6957亿元,增长0.9%;利用外资16亿元,下降78.4%;自筹资金11449亿元,增长5.1%;定金及预收款11130亿元,增长11.2%;个人按揭贷款5160亿元,下降6.8%。
◎新政
武汉人外地缴存回汉可公积金买房
具有武汉市户籍、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外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存职工,在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时,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16日,记者从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对《武汉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进行修改,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稿”)。
一位武汉楼市观察家对记者表示,这一新政将有力支持外地工作的武汉人返乡置业,而江城楼市则借此迎来新利好。
这次公积金异地贷款的政策和以前比有什么不同?记者了解到,范围从长江中游城市群延伸至全国。
2014年武汉市开始实施的公积金异地贷款相关政策,仅限于在武汉、长沙、合肥、南昌、成都等长江中游城市群范围内实施。本次细则在“意见稿”通过后,将会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公积金异地贷款新政。
办理贷款需要携带7项资料申请。据介绍,贷款人申请异地贷款时可向武汉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咨询异地贷款的有关政策及办理程序,并携带以下资料向受托银行提交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表》、《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近半年缴存明细;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及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借款人婚姻关系或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等),未婚的需填写未婚声明;缴存城市及本市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查询信息;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摘自《长江商报》